动脉栓塞与继发性动脉血栓形成在周围血管疾病中较为常见,也是截肢率较高的疾病之一。1997年1月~2000年12月笔者对30例共36条肢体动脉栓塞及动脉血栓形成患者实施Fogarty导管介入取栓,其中栓塞时间平均6.33天,最长者42天,保全肢体26例共32条肢体。现分析如下。
一、临床资料
1、一般资料:本组患者30例中24例为单肢体病变,6例为双下肢病变,共36条肢体。全部为住院患者,男性22例,女性8例。年龄36~72岁,平均58.67岁。患病时间1~42天,平均6.33天。患病情况:左上肢3例,左下肢5例,骑跨6例,右下肢16例。Ⅱ期缺血24例,Ⅲ期缺血6例。病种:风心病继发动脉栓塞14例,冠心病继发动脉栓塞6例,轻度动脉硬化闭塞症继发血栓6例,无明显心脏血管及其他疾病者4例。栓子来源:心脏附壁血栓17例,血管内膜6例,来源不明7例。
2、治疗方法:左上肢均以F3从肱动脉切开插入取栓,下肢则均以F4、F5、F6腘动脉插入取栓,骑跨栓塞则从双侧股动脉切开插入取栓,取栓前动脉给予肝素2500~5000U,取栓后向相应血管内注入肝素生理盐水,(3125U/500ml)20~40ml,如果发病时间>3天或继发血栓形成,导致肢体缺血严重则动脉内给予尿激酶10万U。术后给予肝素化3天,配合解除血管痉挛,改善微循环,改善组织细胞代谢,预防细菌感染及其他对症处理如:纠正心功能不全、抗心律失常、纠正酸中毒、治疗高血压及肾功能不全等。如果为动脉硬化闭塞症继发血栓形成,则应于取栓后积极治疗原发病。
3、结果:疗效标准(自拟),治愈:缺血症状消失,Doppler检查动脉血流基本正常。有效:未达到治愈标准但缺血症状改善保全肢体者。无效:取栓后缺血无改善而截肢者(见表1)。疗效:痊愈21例共25条肢体。有效5例共7条肢体。无效4例,其中3例为继发血栓形成者。保全肢体26例共32条肢体,占总例数86.67%,肢体保全率为88.89%。
表1 取栓术治疗前与治疗后第15天病情变化对照
|
肢体数 |
皮温正常 |
皮温下降 |
皮色正常 |
皮色异常 |
皮肤发花及坏死 |
疼痛剧烈 |
疼痛明显 |
治疗前 |
36 |
0 |
36 |
0 |
36 |
6 |
27 |
9 |
治疗后 |
36 |
23 |
9 |
26 |
6 |
4 |
0 |
3 |
|
无疼痛 |
肢体水肿 |
胫前神经麻痹 |
截肢 |
动脉搏动正常 |
动脉搏动减弱 |
动脉搏动消失 |
动脉流速 |
治疗前 |
0 |
8 |
2 |
0 |
0 |
0 |
36 |
2.4 |
治疗后 |
29 |
6 |
4 |
4 |
14 |
15 |
3 |
8.7 |